一、选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采取用人单位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的办法进行。
二、选聘岗位
高初中语文、高初中数学、高初中英语、高初中化学、高初中物理、高初中生物、高初中地理、高初中历史、高初中政治、心理教育、信息技术、体育、小学科学等。
三、选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品德和敬业精神。
(二)2024年毕业的本科公费师范生或硕士研究生。
(三)所学专业原则上与选聘岗位专业一致,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小学、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五)品学兼优,专业成绩突出。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院、校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2024年8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部属师范类院校发布选聘公告。
(二)选聘时间地点: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准备个人自荐书(须有学校推荐意见)、教务处盖鲜章的学科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由郫都区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以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为标准,以现行教材为蓝本,按照所学专业进行考核,择优选聘。
(六)签订就业协议:选聘的大学生与郫都区教育局现场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协议书其他约定内容注明:1.必须在郫都区公办教育系统服务满八年(其中公费师范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六年),若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2.如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本协议自动失效。3.如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标准执行,其中公费师范生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规定执行)不合格的,本协议自动失效。
五、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选聘的教师占用事业编制,纳入区财政供给。
(二)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在郫都区教育局教师服务中心,并由教师服务中心派遣到学校任教。
(三)执行事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绩效工资根据个人教学业绩和工作量由所在学校考核发放。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平、公正,郫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指导。选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28-87958920、028-87875649
咨询电话:028-87958571(郫都区教育局)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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