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郫都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郫人社发〔2022〕17号)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引进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引进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名额及要求
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党建研究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引进1名事业人员;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人才发展中心(公益一类),引进3名事业人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公益一类),引进2名事业人员;区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投资审计中心(公益一类),引进1名事业人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文化艺术中心(公益一类),引进1名事业人员。
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必备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与公开引进岗位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经历,实绩突出;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四)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考的,须经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五)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19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投递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报名资料(各类证书、获奖资料等)扫描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引进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
截止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引进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按照引进岗位的条件要求初审,并结合学历等情况进行筛选,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科目见《岗位表》。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笔试科目为《综合文稿写作》的岗位,笔试成绩计入考核总成绩,占60%。
依据引进岗位名额,按笔试成绩1:10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如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笔试参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复审
考核前对资格条件要求具备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盖有鲜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在本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从事的工作岗位的起止时间、从事的工作内容的起止时间、入党时间及奖惩情况等。
4.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员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等级以及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
7.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
8.《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在考核前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等任何阶段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水平、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告。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的岗位,由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给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核结果,集体评议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所获优秀票数未达考官人数的60%不得进入)。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文稿写作》的岗位,按考核总成绩(笔试㗼/font>60%+面试考核㗼/font>40%)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未达75分的不得进入)。
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集体评议小组集体确定。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考察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八、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引进的工作人员占用事业编制,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郫都区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十、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87875649。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28-87931248。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热搜网看到的,谢谢!